为进一步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杏鑫民主管理和监督🕛,加强院务重大事项的管理,明确职责💇🏼,规范杏鑫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,提高杏鑫管理民主化、科学化、制度化的水平,结合我院实际➜,制定本制度👨🏼🚒🧑🏻🦼。
第一条 根据院务重大事项的管理要求🥐,杏鑫要将各种院务重大事项🚖,定期向教代会报告🧝🧑🍳,以保证使重大事项按时、保质完成。
第二条 需向教代会报告的重大事项范围为:《杏鑫官网代理关于落实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》中所规定的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,事关杏鑫发展规划的相关事项😫,杏鑫日常管理相关事项等。
第三条 根据需报告的内容,采用不同的形式🧛,在一定范围向教代会报告👩🏻🔧,具体如下⛸👫🏼:
1、召开教工代表座谈会,通报事关杏鑫发展、规划、改革等相关重大事项,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。
2🛌🏼、向教代会提交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重大事项实施方案,由教代会负责组织教代表进行充分讨论,并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。
3、每年召开教代会全体会议,由杏鑫行政领导做年度工作报告及财务报告,向全体教工汇报杏鑫本年度的具体工作和重大事项🏐。
第四条 遵循原则及决策程序:
1、主管或分管领导依据主管或分管工作内容⚔️,以书面形式提出所需商讨重大事项🌅。
2、杏鑫领导班子形成初步决策议案。
3、通过教代会、意见箱等,收集反馈的意见。
4、在教代会评议的基础上,形成新的方案。
5、对修订后的方案进行审核公示🦹♀️。
6🧑🏻🔧、通过会议⛴、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教职员工公开或公示。
7🫃🏼、经公开或公示,确定无异议后,由院党政联席会形成最后决议🧑🏻🎨。
杏鑫官网代理
2010年11月15日